1什么是建构?
建造无一例外是地点(topos)、类型(typos)和建构(thetectonic)这三个因素持续交汇作用的结果。建构并不属于任何特定的风格,但是它必然要与地点和类型发生关系。
——肯尼思·弗兰姆普敦
如果把建筑当成一种艺术,建筑师在建构中倾注的诗意就是建筑艺术的体现。这种并不从属于何种“主义”,也不受限于任何的思想理论的限制,它的诗意是一种自主地呈现。建构对于建筑来说,不单单指传统意义上的建筑材料,例如石头、木材、钢铁、玻璃等无生命自然物的堆砌,而在于在它们组合的基础之上附加了设计者的“精神”,从而具有了“艺术美”。黑格尔认为自然的物体,附上了人的精神价值,才会上升到更高的美的层次。“人类的艺术,就是人模仿神制造的自然,由于它经过心灵产生,替它的存在获得了一种符合它本性的显现。”建构的艺术使建筑不再只是构造物,而成为呈现诗意的建筑。弗兰姆普敦将“建构”定义为“诗意地建造”,将建筑作为一种具有本质意义的艺术去审视,这无疑对他当时所处的时代还是我们我们当下的生活都十分有益。
建筑师的工作是决定和表达整个社会文化价值的载体,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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